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7月2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五层会议西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曹江林;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共代表股份301,454,855股,占公司总股份575,150,000股的52.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曹江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王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贾同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崔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常张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张乃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徐经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秦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郑家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胡金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301,45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时,经公司第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齐英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李谊民先生、胡金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晏国哲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