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7月2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岳慧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579,194,925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5人,代表股份253,367,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51,063,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62人,代表股份2,304,302股,占总公司总股本的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61,91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3%;反对1,653,31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弃权52,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29,21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1%;反对1,650,31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弃权88,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62,51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3%;反对1,643,91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弃权61,1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638,61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2%;反对1,643,91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65%;弃权85,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该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章程和制度详见2008年7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张韶华律师、许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