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
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自查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在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软件技术服务。公司独立董事李锦华、任真、唐文元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因此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8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3号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8年8月1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5、参加会议办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8年8月4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州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意见代表本公司(本人)的意见。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8-034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预计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2007年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软件技术服务(主要是ORACLE软件产品增值服务) | 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 | 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 约55% | 4219万元,占当年同类交易约5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份,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寺甲4号,法定代表人黄凯,公司主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开发后的产品。
2、关联人与公司关联关系
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
3、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因原来业务合作关系,需要进行有关软件技术服务贸易方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销售ORACLE软件产品增值服务等各项软件技术服务。预计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ORACLE软件产品增值服务等各项软件技术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将依据当时的国内市场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中小股东的行为。
六、协议签署
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将根据每笔交易的具体情况签订销售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