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8年7月19日在吴江市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配合国家通信产业“光进铜退”的实施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增加废旧金属的收购经营项目,同时,将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拟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废旧金属的收购,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陈鸿保同志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竞拍镇区土地进行培训接待中心及商住开发的议案;
2008年6月12日,吴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公告(2008年第6号)拍卖20080601地块,用于商服(宾馆)及商住建设。亨通光电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内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对外提升公司形象,提高接待能力,降低接待费用,扩大公司、七都镇在周围地区影响力,拟参与本次土地拍卖,建造培训接待中心及商住开发。根据该地块投资开发计划测算,公司竞拍该地块及投资建设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根据吴江国土局挂牌公告要求,报名需交付保证金500万元,竞得者在2008年8月8日前支付15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2008年10月25日前余额付清。预计在2008年11月之前投入资金为3500万左右。其余9500万元预计将于2009年项目规模实施后逐步分批投入。
鉴于亨通光电目前经营范围中没有包括房产开发,公司拟通过成立项目公司进行操作。由于亨通光电本次拟竞拍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仅是公司的一次性、阶段性业务,不会引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作为竞拍及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钱建林先生签署该项目竞拍及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自查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进行公告。
独立董事周仲麒、顾秦华、雷良海、王净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查大股东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能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6年12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298,511,000.00元。公司计划总投资34935万元人民币投资光纤预制棒项目,建设期二年。
目前第一期项目建设已经按原定计划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考虑到公司目前产能增长,销售形势良好,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独立董事周仲麒、顾秦华、雷良海、王净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此前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 2008-临01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7月19日在吴江市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于2008年7月9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6年12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4000万股,募集资金298,511,000.00元。公司计划总投资34935万元人民币投资光纤预制棒项目,建设期二年。
目前第一期项目建设已经按原定计划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考虑到公司目前产能增长,销售形势良好,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公司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此前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