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422,467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2008年7月2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1月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1月1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1月1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连云港天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连云港天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连云港康缘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 12 月连云港康缘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所持康缘药业非流通股份(包括所受让金典科技、科瑞医疗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的 24个月内,只有当康缘药业股票价格连续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每股 10 元后,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所持非流通股份(如遇康缘药业分红、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导致股价除息或除权的,上述收盘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改实施后至今,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的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年5月7日,公司实施2007 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6,525,116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并利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6,525,116股增加至266,440,186股。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2、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2008 年 1 月增发A股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7] 49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 年 1 月 3 日通过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增发不超过 3000 万股A股,增发的发行价格为 28.38 元/股,实际发行了 10,465,116 股,共计募集资金 296,999,992.0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 282,456,989.24 元。公开增发新股除控股股东和持股 5% 以上股东优先认购的部分股份需遵守相关的限售要求外,其余 9,531,539 股增发新股已于 2008 年 1 月 2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6,060,000元变更为 166,525,116 元。
3、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632,753 | 27.32 | 2008.1.23 | 增发配售 | 852,655 | 69,576,653 | 26.11 |
2008.5.7 | 分配、转增 | 26,091,245 | |||||
连云港康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849,112 | 7.59 | 2006.11.16 | 有限售上市流通 | -7,803,000 | 6,603,254 | 2.48 |
2008.1.23 | 增发配售 | 80,922 | |||||
2008.5.7 | 分配、转增 | 2,476,220 | |||||
肖伟 | 4,638,042 | 2.97 | 2008.5.7 | 分配、转增 | 2,782,825 | 7,420,867 | 2.79 |
戴翔翎 | 1,309,068 | 0.84 | 2008.5.7 | 分配、转增 | 785,441 | 2,094,509 | 0.79 |
杨寅 | 1,252,764 | 0.80 | 2008.5.7 | 分配、转增 | 751,658 | 2,004,422 | 0.75 |
夏月 | 1,140,156 | 0.73 | 2008.5.7 | 分配、转增 | 684,094 | 1,824,250 | 0.68 |
穆敏 | 921,978 | 0.59 | 2008.5.7 | 分配、转增 | 553,187 | 1,475,165 | 0.55 |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1、2007年5月16日,公司接到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由李国强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黄文强先生担任股权分置改革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公司实施2007年度公开增发新股的保荐机构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公司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自然变更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浩。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自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422,467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2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连云港康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603,254 | 2.48 | 6,603,254 | 0 |
2 | 肖伟 | 7,420,867 | 2.79 | 7,420,867 | 0 |
3 | 戴翔翎 | 2,094,509 | 0.79 | 2,094,509 | 0 |
4 | 杨寅 | 2,004,422 | 0.75 | 2,004,422 | 0 |
5 | 夏月 | 1,824,250 | 0.68 | 1,824,250 | 0 |
6 | 穆敏 | 1,475,165 | 0.55 | 1,475,165 | 0 |
合计 | - | 21,422,467 | 8.04 | 21,422,467 | 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股东连云港康贝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较股改说明书所载本次可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多129,475股,原因系该股东2008年1月参与了公司的公开增发,全额认购了公司向老股东优先配售的80,922股,该部分股份在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相应增加至129,47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除上述差异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39,127 股上市。详情请参见公司2006 年 11 月 13 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76,179,907 | -6,603,254 | 69,576,653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14,819,213 | -14,819,213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90,999,120 | -21,422,467 | 69,576,653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75,441,066 | 21,422,467 | 196,863,53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75,441,066 | 21,422,467 | 196,863,533 | |
股份总额 | 266,440,186 | 0 | 266,440,186 |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08年7月21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08-01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自然人股东
关于所持限售流通股解禁后
持股变动的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缘药业”)五位发起人自然人股东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分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420,867股、2,004,422股、2,094,509股、1,824,250股、1,475,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0.75%、0.79%、0.68%、0.55%。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安排及五位股东做出的法定承诺,上述股份已全部符合解禁条件,将于2008年7月25日解禁并上市流通。
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的稳定,本着对公司及其他流通股股东负责任的态度,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等公司五位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解禁后的持股变动事宜,做出如下追加的声明与承诺:
本人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后,在本人担任康缘药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非获得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许可,否则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0%,即使获得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许可,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也不得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本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