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凯宾斯基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于剑鸣书面委托董事张晓彬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曾昌耀书面委托董事闵隆刚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赵昌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允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12,400,000为基数,每10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股,共转增187,440,000股。2008年3月12日完成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312,400,000股增至499,840,000股。因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修改一]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40.0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984.00万元。
[修改二]
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312,400,000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499,840,000股,均为普通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贵州美丰可辨认净资产的议案》。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合并贵州美丰形成的商誉不进行减值处理的议案》。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合并兰化形成的商誉不进行减值处理的议案》。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书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08-20)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公司已符合关于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即发行不超过600万张债券,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的认股权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并以所附认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为限定条件,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并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二)发行价格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无偿向债券的认购人派发。
(三)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对象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拟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50%。剩余部分及原股东放弃部分将根据市场情况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四)债券期限
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 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利率确定方式及利率水平由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六)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七)债券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若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
(八)担保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需要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
(九)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十)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存续期的最后10个交易日。
(十一)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不高于2:1,即每两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不低于一股公司发行的A 股股票的权利,具体行权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不低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具体行权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及相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三)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1. 当公司A 股股票除权时,认购权证的行权价、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 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 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2. 当公司A股股票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十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拟募集资金包括发行募集和行权募集,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 万元,行权募集资金根据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到期行权数量确定,预计行权募集资金不超过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1. 化肥分公司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 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十五)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决定本次发行时机;
2. 如发行前国家对分离交易可转债有新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5. 办理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上市手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 在进入权证行权期后,根据实际行权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办理相关的报批、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7. 上述授权中第1-5 项自本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第6项授权,在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拟募集资金包括发行募集和行权募集,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行权募集资金根据认股权证行权价格及到期行权份数确定,预计行权募集资金不超过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项目需投入募集资金14,983.82万元;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项目需投入募集资金88,380万元;两个项目合计需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3,363.82万元。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资金需求的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该项目已经获得四川省德阳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备案通知书》(德阳市技改备案[2006]64号)批复。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建设包括天然气脱硫、加压蒸汽转化、中低变化、热钾碱脱CO2和甲烷化的工艺装置。(二)压缩机配套改造。(三)配套供电、供水、供热工程改造。
项目预计需投入募集资金14,983.82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9,460万元,安装工程费2,410.82万元,建筑工程费756.30万元,其他建设费2,356.7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均利润总额3,187.71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6.55%,投资回收期4.90年(所得税前)。
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德阳分公司目前CCR法系统存在着的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方面的问题,并有效地减少燃煤锅炉排放的烟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是环保治理的一次重要措施。另一方面,采用加压蒸汽转化造气工艺代替现有的CCR法,能耗大幅度减少,增加了经济效益,提高了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
(二)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
该项目已经获得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搬迁项目备案通知书》(绵市经计改备案[2007]428号)批复。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新建一套日产700吨合成氨装置、日产1200吨尿素装置。(二)搬迁两套生产能力为160吨/天的合成氨装置,和一套与之配套的日产650吨的CO2汽提尿素装置。(三)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及行政服务设施。
项目需投入募集资金88,3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等建设投资86,9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63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均利润总额16,87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20.03%,静态投资回收期6.60年(所得税前)。
项目实施后,绵阳分公司尿素生产能力将由现在的30万吨/年提高到60吨/年以上,生产技术和工艺将得到提升,项目实施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绵阳市的城市发展规划,同时将彻底解决绵阳分公司面临的生产安全和环保隐患问题。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就具体项目逐项审议批准。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七至十二项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08-21)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08-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凯宾斯基饭店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11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邮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文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贵州美丰可辨认净资产的议案》。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合并贵州美丰形成的商誉不进行减值处理的议案》。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合并兰化形成的商誉不进行减值处理的议案》。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书的议案》。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08-2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三十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 年8月7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6日15:00至2008年8月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股权登记日:2008年7 月31 日
4.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7. 会议提示公告:本次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发布会议提示公告,催告股东参与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 截止2008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国君 曹巧云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邮编:618000
3. 登记时间:
2008年8月4日9时~17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进行投票起止时间:2008年8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731;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对于1-6项议案统一表决 | 100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元 |
2 |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公司拟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4.00元 |
4.1 | 发行规模 | 4.01元 |
4.2 | 发行价格 | 4.02元 |
4.3 | 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4.03元 |
4.4 | 债券期限 | 4.04元 |
4.5 | 债券利率 | 4.05元 |
4.6 | 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 4.06元 |
4.7 | 债券回售条款 | 4.07元 |
4.8 | 担保条款 | 4.08元 |
4.9 |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 4.09元 |
4.10 |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 4.10元 |
4.11 |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 4.11元 |
4.12 |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 4.12元 |
4.13 |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 4.13元 |
4.14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4.14元 |
4.15 |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4.15元 |
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6.1 | 四川美丰德阳分公司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 6.01元 |
6.2 | 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 | 6.02元 |
注:对于议案4和6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或6.00元代表对议案4或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或6.01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或6.1,4.02元或6.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或议案6中子议案6.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4或6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4或6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4或6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4或6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4或6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除第一项、第四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外,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按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 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6日15:00至2008年8月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费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事项: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条件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拟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4.1 发行规模 | |||
4.2 发行价格 | |||
4.3 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4.4 债券期限 | |||
4.5 债券利率 | |||
4.6 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 |||
4.7 债券回售条款 | |||
4.8 担保条款 | |||
4.9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 |||
4.10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 |||
4.11 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 |||
4.12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 |||
4.13 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 |||
4.14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4.15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 |||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
6.《关于本次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6.1 四川美丰德阳分公司CCR法合成氨环保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 |||
6.2 四川美丰绵阳分公司合成氨尿素装置环保安全隐患治理搬迁改造项目 |
注: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08-2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短期融资券获准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6月19日,经公司第三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5亿元规模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发行最高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8年7月1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08]第CP3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通知内容如下:
一、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有效期截至2010年6月17日,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