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集团中国区高管涉嫌漏税一事近日在上海被正式立案调查。
昨天,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上海市财税局财政监督税务稽查五局正式立案调查达能集团中国区高管涉嫌漏缴个人所得税一事。对此,娃哈哈与达能中国的官方发言人均表示不予置评。而知情人士称,上海并非惟一收到相关举报的地区,不排除有更多地方税务部门此后宣布对系列举报情况立案,而可能涉案的达能高管不止一人。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部门接到的信访材料,有“税务爱好者”以实名举报方式举报达能集团为其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秦鹏漏缴巨额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原因是秦鹏自1996年以来,接受达能集团委派,担任25家达能在华投资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等高级管理职务,12年来在华劳动报酬估计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根据举报,公司并未为秦鹏据实缴纳个人所得税,接受其劳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也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根据中国相关税法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年以前,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税法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7年以后,纳税个人有自行申报、缴纳个税义务。
上述举报在7月初即已曝光,近日,上海正式对举报情况立案调查。此前,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因为中国香港相关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为5%,但国内累进最高达45%,一些中外合资企业的外籍高管通过境外付薪方式“合理”避税成为普遍做法。“在合作初期,秦鹏收入在每年300万至400万元,如果按10余年国内服务从未加薪计算,他的个人收入也高达数千万,个税负担起码千万以上。”知情人士称。
而一位接近达能集团的人士却表示,达能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其为中国区总裁职位支付的薪金没有依法纳税的情况“不大会发生”。“一直以来,合理避税是很多企业的通行做法,这并不能与违法相等同。另外,即便达能高管确有合理避税情况,那也是公司行为。”上述人士称。
法律人士介绍,关于漏税举报的立案意义是指税务机关已经受理并将对此展开调查,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相关漏税证据。相关稽查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接到市财税局移送的举报后,已经对涉嫌漏税一事正式立案并将旋即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