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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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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多多益善
    减税正当时
    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势在必行
    把平准基金
    当作政策调节过渡手段
    重切财富蛋糕:为公平更为持久增长
    宏观调控需要强化“供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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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麻烦制造者”多多益善
    2008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张 鑫
      ⊙张 鑫

      

      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规范信息披露,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涌现出更多敢于站出来质疑公司的“麻烦制造者”和敢于面对质疑、敢于面对不足的公司,这一目标才有可能实现。

      单靠公司内部管理层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惯例是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的。美国安然等名噪一时的公司一夜崩溃,我国银广夏、蓝田、东方电子等公司违规造假就是例证。因为:第一,公司财产采取的委托——代理制使代理人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可能不一致,而且责任不对等。股东的目标是企业财富最大化,经营者则可能追求报酬,增加闲暇时间,甚至有可能为了追求自己的目标背离股东的利益。在决策失误时,代理人的损失至多是失去工作机会和人力资本价值,而委托人则可能失去所有交给代理人经营的巨额财产。这种责任不对等很容易诱发经理人拿股东财产去冒险。第二,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高度不对称性。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东在选择经理人时,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从而骗取了股东的信任,而且越是“差”的应聘者越有“积极性”来做假,结果往往将那些“好”的应聘者淘汰出去了。这类问题又称为“逆向选择”。二是经理人在管理中比投资者更了解企业生产、收益和成本等方面的信息,即拥有更多的“私人信息”。在缺乏足够监督的情况下,经理人往往报喜不报忧,甚至违规造假,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既然代理人也是具有独立利益和行为目标的“经济人”,他们的行为又存在所谓“机会主义倾向”,因而,仅仅依靠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个人操守很难保证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尤其在股权分散、流动性高,所有者对经理人员监督约束很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为了推动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必须借助外部力量。除了监管部门、证券机构以及新闻媒体之外,更需要被上市公司称为“麻烦制造者”或被媒体称为“财务杀手”的“揭黑”群体。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自己的博客或在报刊上公开质疑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对于推动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自封为“财务侦探”的夏草,从2001年开始在7年多时间先后撰文质疑了上百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其中已经有10家退市,40余家不是被立案调查就是沦为ST或空壳重组,或曝出巨额亏损的消息。2001年,一介书生的刘姝威,以600字的短文《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戳穿了蓝田的神话。由此可见这种“揭黑”群体对于推动这个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的积极意义。

      虽然每一个投资者、甚至每一个关注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人都有权利、也有责任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但由于绝大多数投资者并不拥有相应的会计学或统计学方面的知识,他们常常无法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发现问题。这就更加需要那些会看报表、能看懂报表而又敢于站出来质疑上市公司的“麻烦制造者”,来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信息披露,把公司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上市公司经营的是股东的财产,接受和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是一种义务。面对“麻烦制造者”的每一次质疑,上市公司都应给予认真的关注和如实的答复,不然更会让投资者失望。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天威保变在遭到夏草质疑时,其董事长感谢夏草提出的问题,并代表公司向投资者道歉,表现出公司应有的态度。这既是对公司自身风险的防范,也是对社会公众的负责行为。

      (作者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