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07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115 证券简称: 东方航空 编号:临2008-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意到近日在多家媒体中有关于公司和上海航空合并的报道,称:东方航空证券部人士对记者直接表示,传言中东航与上航酝酿合并是真的,但是仍处于谈判的过程中。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声明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询问获悉,除了公司和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合作是公司董事会曾经讨论、批准并披露的合并事宜之外,公司并未与其他航空公司就合并事宜进行相关的讨论和谈判。此外,公司并无证券部这一机构。如有任何关于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宜,公司将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程序履行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