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公司于2008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详见2008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征询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8年7月21日、7月22日和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08年7月2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的公告,(详见2008年7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8年7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1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申报的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经公司核实,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7.3条、7.4条所列的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核实,该公司亦不存在与本公司股价波动存在相关联关系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