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8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1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3名董事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董事李廷亮先生、王永武先生、黄百渠先生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宋尚龙先生、孙晓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整改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为亚泰集团的参股公司,亚泰集团持有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3,620万元的股权,占其总股本的20%。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公司决定将持有的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3,62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吉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40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持有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3,620万元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42,844,975.61元,本次股权转让形成投资收益21,155,024.39元。股权转让完成后,亚泰集团将不再持有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股权。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期限为1年的短期借款12,000万元、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期限为1年的短期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现根据实际需要,上述担保变更为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期限为1年的敞口授信12,000万元、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期限为1年的敞口授信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08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68%,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14%。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仍为239,400万元,占公司2007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57%。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