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已于2008年7月18 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08年7月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临2008-026号公告。
二、《关于投资设立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公司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临2008-027号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2008年7月24日至2010年10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4 日
附简历:
张龙 男1983年出生, 大专学历, 共青团员。曾在联合证券长江西路营业部任投资经理。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8-02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金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购置市政工程施工设备技改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它用途。
二、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 公司授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汪六七、满慧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8-02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吴建国先生、自然人管瑜先生、自然人周万春先生共同投资设立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运通置业”)。
由于自然人管瑜先生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所投资的企业----台州市路桥鑫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此项交易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叶洋友先生、叶林富先生、叶立春先生、叶小根先生、陈华才先生、徐君明先生均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所投资的企业-----台州市路桥鑫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股东,审议上述议案时,六位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管瑜先生:台州市路桥鑫都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332603197002130311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明日花苑27幢201室。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腾达运通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注册地址:昆明市春城路60号新摩尔大厦B座5楼
4、经营范围:房地产、市场实业投资(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二)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51%。
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21日,注册资本为 368470328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叶洋友。
公司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实业投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0001000366
2、吴建国先生出资人民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2%。
身份证号码:332601196402011699 住所:昆明市环城西路448号竞达花园1幢2单元301室。
3、管瑜先生出资人民币6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3%。(详细情况详见二、关联方介绍)
4、周万春先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
身份证号码:332603196311225416 住所:昆明市东寺街88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拓宽经营领域创造了条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该项关联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