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7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董事沟通畅通的情况下,于2008年7月24日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说明》;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www.sse.com.cn。
二、审议批准了公司《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项目的议案》及《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项目合同书》。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查了公司拟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项目的有关议案,认为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项目是可行的,投资建设该工程,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的有关事项,认为投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是可行的,投资建设该工程,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包满铁路项目由包头至白云鄂博(既有线)、白云鄂博至巴音花、巴音花至满都拉口岸三段组成,是为进一步加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促进西部国土资源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完善区域铁路网布局而建设。铁道部已批准包满铁路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项目建议书。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该项目由本公司承担。经本公司与呼和浩特铁路局、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了《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合同书》。
(一)、交易概述
铁道部授权呼和浩特铁路局作为其出资者代表与本公司、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经营包满铁路。
合作各方名称:甲方:呼和浩特铁路局
乙方:本公司
丙方: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丁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设立包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经营包满铁路。该项目含既有包白线(包头—白云鄂博)改造和新建白满段(白彦花—满杜拉口岸)及相关通道。计划分三期建设。首期,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第二期,对既有包白线进行改造,提高通过能力;第三期,修建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
该公司主营包头至满都拉段铁路工程的建设、经营与维修;铁路客货、行包运输、旅行服务;
兼营:运输设备制造修理(专营除外),物资机械设备采购供销,仓储物流,对铁路、公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投资等等(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资本一次性认缴,分期到位。其中:甲方持股68%,乙方持股15%,丙方持股11%,丁方持股6%。
该公司合资经营期为4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 、投资协议各主体介绍
甲方:呼和浩特铁路局,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30号,法定代表人:林奋强;
丙方:达茂联合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达茂旗百灵庙镇,法定代表人:高亚军;
丁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号,法定代表人:卢建中;
(三)、投资标的暨项目情况简介
包满铁路项目含既有包白线改造和新建白满段及相关通道。计划分三期建设。首期,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第二期,对既有包白线进行改造,提高通过能力;第三期,修建巴音花至满都拉段铁路。
包满铁路项目首期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项目建议书已经铁道部批准,目前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审查。
1、 首期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自白云鄂博站引出,经额很乌苏、小不盖齐、赛打不苏引入巴音花站,正线全长约83KM,桥隧比约3%。
设计年度:近期2020年,远期2030年
预测运量:近期最大区段货流密度1800万吨/年,远期2100万吨/年
铁路等级:国铁Ⅱ级
正线数目:单线
牵引种类:电力
牵引质量:5000吨
该线路经过区域处于大青山北麓,内蒙古高原中部地带。修建该铁路,有利于沿线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步伐。线路所经区域内的丰富矿产,尤其是探明储量56亿吨的白彦花煤田,以及布伦图磷矿、白音敖包石灰石等大中型矿藏的开发利用,可为铁路运输提供较充足的运量保证。此外,该铁路修建至满都拉口岸后,还有利于加快中蒙两国矿产资源开发,解决包钢等重点企业的原料供应。
根据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尚未收口),新建白云鄂博至巴音花段铁路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总投资:13.23亿元
其中:静态投资:12.74亿元
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6.73%
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13.7年
自有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6.29%
自有资金投资回收期:15.1年
项目建设期1.5年。
该项目目前已经铁道部批准立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后尚需报铁道部批准。
该铁路项目运输货流主要为单向资源型产品,因而该项铁路投资项目主要风险在于实际运量不能达到预测水平而使该公司产生亏损。但呼和浩特铁路局以既有包白线入股,既有包白线目前1170万吨的单项运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述风险。
2、 合资组建包满铁路公司有关情况
包满铁路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各方出资比例为:甲方持股68%,乙方持股15%,丙方持股11%,丁方持股6%。
各方出资方式为:甲方以包头至白云鄂博既有线资产评估值出资,经股东最后协商确认,原则至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资产移交手续,并相应调整股权结构;其他出资人均以现金出资入股。
包满铁路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出资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375万元。
包满铁路运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既有包白线须继续缴纳铁路建设基金。
包满铁路运输纳入全国铁路运输系统,遵守国家铁路管理有关规定,服从全国铁路运输统一指挥,执行全路列车运行图和车辆编组计划及统计制度。
包满铁路建成后委托呼和浩特铁路局负责运输管理,具体费用清算和权利义务关系在委托管理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认为,出资建设包满铁路项目,不仅有利于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达茂旗白彦花煤田的开发与建设,利于该煤田煤炭外运,进一步保证公司所属部分电厂煤炭供应。
该铁路建成后,若本公司所属电厂采购经该线路运输的煤炭资源,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煤炭采购、运输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63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2008-020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8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2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8月4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8年8月15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公司2007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95,621,973.67元,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20,201,926.89元,实现净利润375,420,046.7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882,953.51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合并报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2,247,113.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5,180,189.88元,加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数33,969,437.43元,减2007年分配的2006年度普通股股利237,746,400.10元,本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29,039,067.71元。
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1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计158,497,600.00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发放范围: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另行直接派发)。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8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照税法及有关税收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72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8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15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联系传真:0471—6228410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邮政编码:0100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200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