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983,84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10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10月3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1月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黄海股份之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特别承诺:为加强对黄海股份的控制权,进一步完善黄海股份产业链,提升其持续盈利能力,中车集团承诺在黄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适当时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获得黄海股份股东大会及有权部门批准后,以适当的方式向黄海股份注入其下属汽车后服务板块的资产。
2、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以及保荐机构督促指导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1)关于限售承诺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核查意见书出具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限售承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2)关于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核查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特别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为兑现中车集团在黄海股份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在黄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适当时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向黄海股份注入其下属汽车后服务板块的资产,在经过对汽车后服务相关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后,中车集团拟将所属汽车后服务资产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注入黄海股份。
2008年1月11日,黄海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车集团所属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汽车后服务板块资产的议案》(草案)。经审计,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2007年销售收入已达5,000万元,创造利润189万元。收购该笔资产后,有利于在此基础上完善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加强经营管理,做强做大该项产业,同时收购该资产对公司的销售网络建设做了很好的补充。
2008年6月6日,黄海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汽修连锁分公司及委派总经理等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兑现股改承诺,以设立北京(汽修连锁)分公司形式完成对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
2008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同意公司为兑现股改承诺,以设立北京(汽修连锁)分公司形式,实施对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收购工作,并根据整合中车(北京)汽修连锁有限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章程现有业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上述相关资产收购行为将在得到相关批文备案及相关审计、评估、盈利预测报告、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中介机构文件后,由黄海股份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并进行补充披露,同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截至核查意见书出具日,中车集团相关承诺尚未履行完毕。
保荐机构将在保荐期间持续督促指导相关股东履行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1)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黄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未有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
(2)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黄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未有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的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黄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未有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亦未有股权拍卖、转让、偿还代付对价、其他非交易过户等导致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黄海股份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认为:除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外,公司其他相关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改中做出的限售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3,983,84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3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1,929,360 | 47.70% | 0 | 121,929,360 |
2 | 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 | 20,866,800 | 8.16% | 12,780,000 | 8,086,800 |
3 | 青岛玖琦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01,280 | 0.16% | 401,280 | 0 |
4 |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 | 401,280 | 0.16% | 401,280 | 0 |
5 | 宁波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401,280 | 0.16% | 401,280 | 0 |
合计 | 144,000,000 | 56.34% | 13,983,840 | 130,016,16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因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中车集团在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做的特别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故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全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不上市流通。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家持有股份 | |||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21,929,360 | 121,929,360 | ||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22,070,640 | -13,983,840 | 8,086,800 | |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 ||||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 ||||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 ||||
8、其他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44,000,000 | -13,983,840 | 130,016,16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11,600,000 | 13,983,840 | 125,583,840 |
B股 | ||||
H股 | ||||
其他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111,600,000 | 13,983,840 | 125,583,840 | |
股份总额 | 255,600,000 | 255,600,000 |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 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8-047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拍卖成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对我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青岛公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在青岛市闽江路2号国华大厦B座1403室主持了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的司法拍卖会。
其拍卖结果为:邱伟(310110197308160418)以1,036万元竞得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