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公司董事长张生瑜先生因病身故。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梅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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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梅群、王连洲、顾海鸥三人组成,其中梅群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郝如玉、于中一、王泉三人组成,其中郝如玉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姚达木、郝如玉、梅群三人组成,其中姚达木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连洲、高学敏、梅群三人组成,其中王连洲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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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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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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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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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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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五项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