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00股
● 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 除权除息日:2008年8月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8日
一、通过分红及转增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已经2008年6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6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红派息及转增方案
(一)发放年度:2007年度
(二)发放对象:截止2008年8月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具体方案:
以本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690,663,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207,199,142.7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552,531,047股。
(四)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为2.7元;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10股现金红利为3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日
2、除息除权日:2008年8月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8月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8月8日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现金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制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方案中,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公司已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后股本 | 股份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国有法人持股 | 256,640,000 | 205,312,000 | 461,952,000 | 37.16 |
2、境内法人持股 | 73,063,809 | 58,451,047 | 131,514,856 | 10.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29,703,809 | 263,763,047 | 593,466,856 | 47.74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A股 | 360,960,000 | 288,768,000 | 649,728,000 | 52.2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60,960,000 | 288,768,000 | 649,728,000 | 52.26 | |
股份总数 | 690,663,809 | 552,531,047 | 1,243,194,856 | 100 |
六、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每股收益为0.57元。
七、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传真:0592-2112185
3、联系地址:厦门市鹭江道52号海滨大厦七楼。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