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全体参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书面表决签字,通过决议如下:
1、经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议案。说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经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2008年上半年没有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形。
3、经表决,9票同意,没有反对和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08年8月14日下午13:30在杭州金溪山庄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2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大会其他事项在《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明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08-018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本公司聘请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同时金元证券委派孙利军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本公司接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说明》,因孙利军工作变动,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金元证券另行委派崔健民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08-01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
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贷款人:浙江省工行营业部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借款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
担保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11200万元整,其中浙江省工行营业部62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5000万元整
本公司拟为中美华东向浙江省工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贷款62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5000万提供担保,该担保事宜于2008年7月25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董事会九名成员一致同意为中美华东的这两笔贷款提供担保。
该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 杭州
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经营范围: 中西原料药及制剂,保健品,生物工程产品,兽药制造。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中美华东75%的股份
截止2008年3月31日,中美华东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1733.1万元,总负债为35512.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2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51%,净资产36220.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与浙江省工行营业部的贷款担保中,公司与贷款人已经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在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贷款担保中,本公司尚未与贷款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担保方式:两笔贷款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两笔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1200万元整,其中浙江省工行营业部62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5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此次担保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中美华东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165万元,均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0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34%,无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该两笔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08-02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08年8月14日下午13:30在杭州金溪山庄召开华东医药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4日 13: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 杭州 金溪山庄
3.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11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形式:采用现场投票形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08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也没有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2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08年7月29日公布在巨潮资讯网站,以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200万元贷款担保的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8月13日上午8:30――16:00
3.登记地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建平 宋丽娟
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1
2.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全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华东医药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7月28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如只授权其部分议案表决权的情况请单独注明。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08年 8月 日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要求,结合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具体部署,公司严格自查,对存在问题逐项梳理并及时整改,并先后于2007年6月30日发布《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2007年11月8日发布《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及浙江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监会上市部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针对本公司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中公司自查和证监局现场验收的所列事项,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2005年以来,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了大幅修订,先后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前,公司部分相关制度还需要根据最新的要求进行修改,以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整改情况:
自2007年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来,公司注重强化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并着手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先后制订(含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等制度。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基本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有效执行。
2008年6月3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并将于2009年7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首先实施,其配套办法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将结合内控规范、配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核对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的缺陷,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要素尽快细化和系统的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尚待完善的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并提交相关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二、公司正处于稳定增长阶段,经济规模的提升和经营活动的日益频繁对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效率能够满足未来公司增长的需求,公司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董事、监事信息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以使董事、监事能够全面了解行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准确地把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整改情况:
该项工作为持续改进性工作。
随着公司的日以发展以及监管层面对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的监管力度的加强,公司与董事、监事之间信息沟通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将改变过去依赖定时信息与董事、监事通报沟通的现况,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强化向董事、监事汇报工作的意识,向公司董事监事及时通报对公司经营与发展具有影响意义的即时信息,以利于公司董事监事能够掌握公司最新的经营动态。
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决策事项的事前沟通工作,尽可能早的提供决策事项信息给公司董事、监事,提高董事、监事对决策事项的认知程度,有利于科学、合理的决策意见的形成,提高决策效率。
通过即时信息的汇报和决策事项的事前沟通两方面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和董事、监事信息沟通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2007 年以来,伴随《公司法》、《证券法》的重新修订和实施,上市公司面临新的外部监督环境,证券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推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整改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推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修改工作已经展开,并于2007年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他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也正在进行之中。
根据证监会【2008】27号公告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等几个方面还存在不够完善和细化的地方。
针对这一情形,公司将责成相关部门根据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完善订,把常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细化信息披露的工作内容,突出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强化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制度的修订强化信息披露的工作意识。
四、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较早,但委员会未能定期全面开展工作,原因是董事会授权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不够细化,相关业务流程培训工作开展不够。
整改情况:
该项工作为持续改进性工作。
自2007年公司治理以来,公司从正在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上进行严格规范,改变并完善工作流程,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之前,首先提交董事会下设的各相关委员会,强化了各个委员会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的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薪酬、审计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方面的程度有了大幅提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
①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
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对《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经初步审计)、及《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经审计)均进行了仔细审阅,并分别发表了审阅意见。
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就审计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3次以书面方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本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的总结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与制订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并审查执行情况。
②2008年3月14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有关2007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执行及披露情况并发表书面意见。
3.加强发挥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作用。
除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考核委员会外,今后公司将同时加强发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选举、薪酬、战略决策方面的作用。
五、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指出:结合以前发生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应汲取经验,尤其是在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技术转让等方面,强化对控股股东风险控制的意识,切实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透明度。
整改情况:
该项工作为持续改进性工作。
关于强化公司控股股东风险控制的意识,公司将从内部决策入手,除按照程序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执行。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公司经营层范围首先就要强化对控股股东风险控制意识,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尤其是要重点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相关委员会在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技术转让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与透明度。
公司自2007年公司治理完成以来,公司发生一起信息披露工作质量问题。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公司董事会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宜形成决议后未能够及时披露,董事会并在关于该笔贷款担保的临时公告中刊登了致歉说明。公司将强化有关工作人员的对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公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建立遏制违规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信息披露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
华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