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7月25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5,554,9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0.62%)的通知,该公司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天骄支行,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鄂尔多斯市分行天骄支行叁亿玖仟万元人民币(39,0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8,584,900股,已于2008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2006年12月25日公告,公告编号:临2006-029)
另,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上述解除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98,584,900股中的46,211,697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银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银行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34,0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08年7月2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日。上述质押事宜已于2008 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另,2008年7月28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鄂尔多斯市伊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211,69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9.03%)的通知,该公司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银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银行叁亿肆仟万元人民币(34,0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6,211,697股,已于2008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