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的王先生致电本报称,发现一款似乎与政策宣传相悖的银行信托产品,虽然他本人对产品很感兴趣,但还是因为担忧而不得不向我们求助。面对这类产品,投资者该如何选择呢?
原来,王先生一年前就是工行上海分行的一位“理财金账户”贵宾客户,成为金账户必须要在工行的金融资产(包括存款、国债、基金、理财产品等)超过20万元,之后客户才有权享受工行为这类客户专门设置的产品和服务。而就在本月20日,理财经理致电王先生推荐一款专属于金账户的信托投资产品,可是细心的王先生在产品说明书中发现了“信托计划第一还款来源为企业经营性资金,第二还款来源为工商银行为其提供的备用贷款”这样的条款。“理财经理告诉我,其实这就意味着银行愿意为产品做担保,可以放心地购买。”由于对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担保叫停风波有所耳闻,王先生对此很感到很疑惑,与政策“擦边而过”到底该买不该买?
令王先生疑惑的是工行在22日募集的一款名为“稳得利”的信托投资型产品,该产品是“理财金账户”专属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3个月。产品说明书中显示它是一款非保本的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为4.5%,超出部分由工商银行收取为投资管理费。
依据经验,这是典型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类信托产品,也就是说它一般是以资产打包的形式将银行现有的贷款转让置换成立某个信托计划,或银行直接根据某家企业的要求而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一个信托计划,银行在收取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可以达到挽留客户的目的。
而工行这款产品在网站上的说明书显示的第二还款来源即工商银行为其提供的备用贷款性质如何?今年5月,银监会曾以窗口指导的方式叫停了商业银行为融资性信托计划提供担保,从今年初涌现并一直成为银行产品主流的信贷资产类产品受到部分政策限制。那么备用贷款可以理解为工行违规做出担保了吗?工行总行负责产品研发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解释:“银监会叫停的是对融资性信托计划的担保,而备用贷款只是一种间接担保,并没有与政策相悖。实质上该电力企业是工行一贯合作的优质企业客户,此次信托计划的成立也是以该企业的流动性项目而特别成立的。备用贷款其实是工行给予企业的一个授信计划,当企业发生信用问题而不能及时足额偿付投资者时可以随时向银行申请贷款补足。”
也就是说,工行对于违规为信托计划做出担保的“指控”并不承认,且称这是一种理财产品中的创新。
据工行上海浦东分行理财师李吉介绍,现在银行发行的信贷资产类产品一般有三种担保方式,其一为信托计划里的借款企业直接为产品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以流通股股权作为质押的产品现在很普遍,因为完全没有担保的产品根本不会有市场,投资者现在保本的需求很强烈。”李吉表示。其二为商业银行对基础资产即借贷关系做担保,“这与银监会叫停的担保有区别,政策叫停的是商业银行对融资性信托计划的担保,而现在银行为借贷关系的担保形式上并没有违规。”再者就是政策性银行提供的担保,例如在北京银行的一款“超越”系列122天信托贷款理财产品中有这么一款“国家开发银行为上述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可见,在既没有企业抵押、质押担保,也没有银行为产品本息偿还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这款产品也并没有“裸奔”,工行提供的备用贷款其实就是一种追加的信用支撑。
理财师支招:有担保仍可优先考虑配置
对于是否可以购买类似信托贷款类产品,理财师的建议是:对于违背政策的产品投资者尽量回避,而如果有担保,特别是银行的间接担保可以优先考虑配置。
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除了北京银行的几款产品仍有国家开发银行为其本息偿还提供担保打“擦边球”之外,目前商业银行公然违背窗口指导的做法很少见。
“银行如今对信誉的在乎程度很高,而工行这款产品在功效上的等同于担保,追加信用支撑是一种与监管的博弈和创新,一方面可以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过于繁琐的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袁增霆博士表示。
理财师介绍,信贷资产类产品的收益率主要跟银行品牌、企业资质、产品期限和有无担保有关系。例如工行这款产品虽然只有4.5%的收益率,在市场同类型3个月产品中可谓很低,但是在工行内部产品中已经偏高,普通客户购买的3个月信贷产品一般只有4.0%-4.2%。
“这也就需要客户自己选择衡量,大银行的销售渠道很广,中间利润提取较多。而中小银行可能会为竞争压力而放弃部分利益,从而抬升投资者的收益。”招行杭州分行财富管理中心理财经理李彦睿坦言。另外,企业资质和是否有担保都是与产品风险相关的,高风险匹配高收益是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