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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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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版:时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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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版:时事国内
    涉价格违规 万科或被罚8760万元
    小企业命悬资金线 政府焦虑催生“有形的手”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互动加强
    农业部:
    全国4.36%耕地面积遭洪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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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价格违规 万科或被罚8760万元
    2008年07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兵兵
      ⊙本报记者 于兵兵

      

      由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亲临斡旋的南京万科“光明城市”楼盘涉嫌价格违规一事至今未有结果,昨天,知情人士向上海证券报透露,如果南京市物价局坚持认定万科违规,后者可能面临8760万元退房款的处罚。

      

      万科痛自“一房一价”

      2003年8月,国内地产龙头企业万科在南京以4.5亿元的价格拿下近200亩的河西光明城市地块,楼面价2200元/平方米。到去年4月,万科开始销售光明城市第3期(即最后一期)的8栋物业,借助一路上涨的房地产大势,彼时的8楼住宅最高销售价格摸至万元以上。而根据部分业主的说法,销售人员当时的介绍是,最后两栋位置最好的“楼王”价格一定继续上涨。

      但此后,所谓的两栋楼王却迟迟没有开盘。有传言称,万科可能将两栋楼以7000元至8000元/平方米的价格通过“团购”方式卖给某企业。但该说法遭到万科的否认。

      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明明可以卖到万元以上的楼盘为何迟迟不开盘,或以低价促销?根据多方证实,万科此举源于南京“一房一价”的核价制。

      去年5月,南京市物价局出台“一房一价”政策。根据规定,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其项目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核定基准价加规定的浮动幅度,并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尚未销售面积部分实行“一套一价”制,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

      根据这一规定,以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万科光明城市(三期)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7360元,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5%。因为已经几乎售罄的前8栋物业均价高达8450元/平方米,若继续按照物价局指导价定价,最后两栋楼王价格须低至3900元/平方米左右。这正是万科痛处所在。

      

      诚信形象或受影响

      消息人士透露,为解决这一问题,万科多方咨询专业人士,得出的规避办法有两个:一是提高装修标准,比如售价8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将装修标准报至4000元/平方米。因为装修标准不在核价范围内,以此可以满足政府的核价要求;二是将房源以符合标准的价格通过“团购”方式卖给某关联公司,再在二手房市场以市场价格销售出去。

      “但是,4000元/平方米装修标准显然存在与事实的落差,这已经引发了业主的前一轮质疑。随着‘团购事件’的传出,万科规避南京核价政策的说法最终被证实。”知情人士透露。

      有消息称,7月21日,南京市物价局对光明城市“价格门”事件作出回复。函件中明确表示:“经查,该公司(南京万科)已销售的光明城市花园住宅商品房,超过了核定的基准价加浮动幅度,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规定”,回函同时表态:“市物价局将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知情人士透露,如果万科退回原业主的差价房款,其赔付金额在8760万元左右。这笔钱对万科来说并不多,但足以进一步影响其精心维护的诚信形象。

      另有南京某大型开发商告诉记者,自从南京市实行“一房一价”核价制度以来,并非万科一家企业遇到价格受限的问题。常规的规避做法是将楼盘以低价卖给关联企业,再从二手房市场卖出,原因是二手房市场不在限价范围之内。“所以南京此前会出现一手房没有出售,二手房市场已经开始叫卖的怪现象。”上述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