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中期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亏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的情况:预计公司2008年半年度净利润将亏损约1.7亿元人民币;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007年半年度净利润为3,302,737.95元。
2、每股收益:0.009元。
三、业绩预亏原因说明
(一)由于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降以及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公司一向比较稳定的国际市场大幅萎缩;上半年国际贸易形势进一步恶化,原定单无法执行,因而所生产的产品基本无法实现销售,产品价值大幅降低。公司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对上述存货采取降价或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二)汶川大地震使公司在四川的部分经销商店面受到较大程度损害,部分店面至今没有正常营业,经销商库存产品出现损坏瑕疵,严重影响整体销售,公司与经销商对上述有瑕疵的产品进行了降价处理。
(三)公司国内业务方面,天然气、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竞争日益加剧,公司产品利润不断受挤压。受此影响,2008年公司中期主营业务形成亏损。
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08年中期将亏损1.7亿元人民币左右。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2008年中报中详细披露。
四、本业绩预亏公告已经公司管理层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四维控股 公告编号:2008-36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前,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市第五中院”)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重庆市第五中院已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行重庆分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2003年9月22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公司累计向中国建行重庆分行下属中国建行江津市支行(以下简称“江津支行”)借款人民币12400万元。公司将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石羊坝编号为津国用(2002)字第1248号、津国用(2002)字第1249号、津国用(2002)字第1250号、津国用(2002)字第1294号、津国用(2002)字第1295号、津国用(2003)第6693号项下共计240647.0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以及公司将所有的15T球磨机等38台(套)设备作为抵押物抵押给了江津支行。
按照合同约定,截止目前本公司还有1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尚未到期。借款到期后,公司共归还到期借款17,046,091.8元,尚有106,953,908.2元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截止2008年7月14日的利息合计为201,8871.83元)未能归还。
中国建行重庆分行以公司未按时归还借款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归还人民币合计106,953,908.2元、利息(截止2008年7月14日的利息合计为201,8871.83元)及违约金879,000元、实现债权的费用合计800,000元和其他诉讼费用。
二、法院裁定情况
因公司没有按期归还借款,原告向重庆市五中院提起法律诉讼并于2008年7月15日向重庆市五中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重庆市五中院以(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30号、(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31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如下:
1、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623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2、冻结公司银行存款7508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30号、(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31号案分别将于2008年9月8日9:00和2008年9月8日14:00开庭。
三、董事会意见
受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下降以及原材料上涨、天然气涨价、竞争加剧等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公司国际国内业务萎缩,生产经营形势严峻,流动资金十分紧张。暂时难以按期归还银行借款。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以及销售体系基本正常。公司在继续加强公司管理、加大销售力度、增加销售回笼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股东的支持,并与债权银行进行充分协商,妥善解决借款逾期问题。
四、备查文件:
1、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五中民初字第230号、231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