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8年07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25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新城创置”)与中国农业银行青浦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青浦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其中:4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年7.56%,借款期限为自2008年7月18日起至2011年7月12日止;600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年7.56%,借款期限为自2008年7月16日起至2011年7月12日止。借款用于上海新城创置“新城盛景”项目的开发建设。
上海新城创置与农行青浦支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位于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土地证号为沪房地青字(2007)第005588号和第005586号、面积分别为23376和47056平方米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
说明: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95.8%的股权,持有上海新城创置10%的股权,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新城创置9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