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7月16日发出,会议于7月28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黄顺福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独立董事陈全训先生因公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李成玉先生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4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前,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邱国凡先生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成玉先生、委员伍康定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预计负债的提案报告》、《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的提案报告》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灾后重建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杨勇先生作的《关于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在上半年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并同意公司下半年工作安排。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
(一)《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及摘要分别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预计负债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
地震造成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天彭电力公司的办公楼、库房及围墙、住宿房、部分设施等资产全部毁损,无任何修复和利用价值,该部分资产原值为821.95万元,净值为733.62万元。公司根据账面净值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金额为733.62万元(未考虑残值收入)。另外为安置受灾员工,购置抗灾物资和建设活动板房等发生各项前期费用为40.50万元。中期报告中已将上述事项计入当期损益,在营业外支出中列示。
2、预计负债情况:
受地震影响,天彭电力公司的挡水建筑物、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及送出线路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需进行修复、加固、技改等。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这部分资产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了预计,金额为736万元,在中期报告的营业外支出中列示。
天彭电力公司的地下引水隧洞处于强震带,因余震不断,洞内地质复杂,瓦斯严重,目前勘查和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此部分资产目前原值为7,320.96 万元,净值为 6,615.40万元 ,公司将在勘查和损失评估完成后向董事会报告。
(三)《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并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在此额度内分批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包括:
1、根据公司参股10%股份的国电大渡河公司2008年投资计划安排,公司按10%持股比例,在年内需投入项目资金12,088万元。
2、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
本提案尚需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灾后重建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控股95%的子公司天彭电力公司提供在银行的最高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贷款担保。贷款用于天彭电力公司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担保的相应手续。详细内容
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相符,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被挪用的情况。
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六)《关于新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七)《关于对修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调整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决定对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内容进行调整,取消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的修改,维持原条款不变,内容如下: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产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责任人将按法定程序罢免董事、监事或行政职务。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的提案报告:
本次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是为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公司灾后重建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报告:
此贷款有利于天彭电力公司灾后重建,尽快全面恢复生产,公司对此贷款提供担保是非常必要的,担保符合规定,且风险可控。
(三)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预计负债的提案报告: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及负债预计符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相符,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被挪用的情况。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编号:2008-03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通知于2008年7月16日发出,会议于7月28日在成都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赵德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监事曹筱萍女士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监事郑世红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年度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年度报告中的财务决算符合各项会计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符合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向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灾后重建贷款提供担保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担保有利于天彭电力尽快恢复生产,将地震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所存在的风险处于可控制状态。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预计负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对天彭电力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符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对灾后重建可能发生的预计负债一定要按照“科学规划、项目核准、工程造价控制,严把质量、安全、环保关。”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提高重建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基本相符,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和被挪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编号2008-03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彭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彭电力”)
● 本次担保数量: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没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60%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拟向中国银行成都彭州支行、中信银行成都武成支行贷款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其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根据与银行方面的协商结果,拟由公司为天彭电力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彭电力灾后重建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报告》,同意为上述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8年。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水力发电,电力项目投资,电力设备检修、安装及租赁,电力工程咨询及其它无须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
2、注册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通济镇红山村;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长江;
5、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95.92万元,负债为160.92万元,净资产为 14,635.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9 %。2007 年主营业务收入2,475.43万元,净利润1,004.90万元。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担保协议应符合以下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信用保证
2、担保期限:8年
3、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天彭电力95%的股权,为绝对控股股东,天彭电力自进入上市公司以来持续盈利,每年均向公司贡献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天彭电力尽快恢复生产,将地震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所存在的风险处于可控制状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天彭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天彭电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 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08-03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
●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2008年7月28日本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川投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报告
提案报告序号 | 提 案 报 告 |
1 | 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的提案报告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
3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
4 | 关于新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
以上议案经公司2008年7月18日、28日召开的七届二次、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8年7月19日、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全文、新建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8月15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川投能源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08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于2008年8月19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电话:028-86098647;86098648
传真:028-86098649
3、公司地址:成都市小南街23号6楼 邮编:610015
4、会议材料披露:公司将于2008年8月11日通过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材料。
六、备查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三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备查文件存放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会回执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报告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提案报告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2亿元贷款的提案报告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报告 | |||
3 |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 |||
4 | 关于新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后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