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北部湾合作制度正式确立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冯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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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在广西北海开幕。论坛的主题为“共建中国-东盟新增长极——沟通、合作、繁荣”。这是国家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后的第一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联合专家组在广西北海宣告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这成为论坛的亮点之一。这意味着除了每年举办地论坛外,一项有效的合作机制已经建立。
成立“泛北部湾经济区合作联合专家组”的设想由上届论坛提出,时称“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跨国专家小组”。根据设想,专家小组的要任务是对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范围和原则、目标方向、优先领域、机制安排、行动计划、标志性项目等进行研究,提交研究报告,以推动合作进程。
越南、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国家和东盟秘书处共派出23名官员和专家参加了联合专家组第一次会议。中方除派出16名官员和专家参加此次会议外,驻泛北部湾区域各国的商务参赞也出席了此次会议。联合专家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相关文件:联合专家组职责范围、联合讨论大纲和第一次会议成果文件。
不过,单有联合专家小组仍不足,泛北合作的另一个当务之急是加强和深化区域内政府层面的合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的提议颇具中方代表性:按照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商、求同存异,共同推动泛北合作尽快纳入中国-东盟合作的总体框架,共同研究建立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机制。条件成熟时,设立泛北合作联络处或秘书处,作为协调促进泛北合作的常设机构,使泛北合作制度化。
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也呼吁,在尽快开展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应尽快建立政府间多层次的合作机制,研究、谈判、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落实各方议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