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同期增长18%” 这项饱受争议的数据,各方给出了不同的解读。按人大统计学院院长金勇进教授的说法,城镇平均工资涨幅超CPI的原因,可能源于公务员加薪。因为在一两年前,国家公务员工资有一个比较大幅度的上调;随之,各个地方公务系统,各个企事业单位也纷纷效仿,把工资往上涨一块。这样的上涨可能有个滞后期,今年的统计正好赶上这个滞后期。
作为国家统计局例行公布的一个数据,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是显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正因为如此,公众的疑惑和质疑愈发强烈——如果我们所有人的薪酬分配,都被这个表面华美的平均数所遮蔽,那么,这样的数据统计还有什么意义呢?
从样本采集上看,当前城镇平均工资涨幅统计,没有涵盖到私营企业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所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力群体。这部分人数量巨大,收入微薄,一旦将他们计算进来,不仅城镇平均工资涨幅会呈现悬崖式下跌,城镇平均工资的数据也会被拉下一大截来。与此同时,无上限地把高收入群体及其垄断企业员工计算在内——这部分人收入畸高,他们的进入,很显然会拔高城镇平均工资的数字。根据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在2006年编写的一份统计年表显示,石油石化、煤炭、通信、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是全国平均工资的3到4倍,如果加上工资之外的各种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达5倍乃至10倍。
诚如金勇进教授所言,如果平均工资数据统计能够细化为“分地区,分行业,分部门”的细致分类的数据,我们不但能看清数据本身,还会打消被平均数遮蔽、薪酬分配调整难以为继的疑虑。
笔者以为,细化平均工资涨幅统计的实际意义在于,它能够为薪酬制度分配制度的调整提供最佳佐证。在细化的结构性数据面前,企业内部员工薪酬差距、行业间薪酬分配差距、地区间收入差别、国民收入大分配结构(居民、政府和企业三者间)比例占有等,都可以简单明了地呈现于公众面前。这样的统计数据一方面可以为薪酬分配制度的调整提供方向明确、数字准确的参考,为相关制度设计指明方向;另一方面,公众能参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切身感受,欣然接受和支持薪酬分配调整的各种措施,从而真正实现平均工资统计惠及民生、稳定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