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23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童爱平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并同意按规定程序进行披露。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二、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同意按规定要求报送江苏证监局。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四、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职工福利计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留住人才,充分发挥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董事会经研究决定,拟在公司内部推行《职工福利计划》,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市场价格向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商品房,用于公司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激励。
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鉴于江阴申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张国平发起设立,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拟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对此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职工福利计划,大家一致认为:虽然公司目前处于较为困难的时期,但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保护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来说更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此次购买的房产主要是用于激励公司引进的国内制膜行业的专家,有省、市级发明专利的技术骨干,长期为集团做出贡献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本次福利计划属于集团中长期的人才发展战略,预计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逐步实施。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8-025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8日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根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决定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8月18日上午10时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期限:预定半天
(五)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实施公司职工福利计划的议案》。
2、审议《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六)、出席对象:
1、2008年8月11日下午三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办法:
凡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于2008年8月12日至8月14日9:00——1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有效股权凭证或授权委托书到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999号公司董秘办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联系人:赖业军
电话:0510-86686352
传真:0510-86684038
邮编:214443
(八)、其他事项:
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有权得到会议通知的股东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特此通知。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于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8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08年8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股东姓名(盖章):2008年8月 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中达股份 编号:临2008-026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张英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司职工福利计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市场价格向常州御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成都御源置业有限公司购买部分商品房,用于公司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的激励。此举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留住人才,充分发挥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内部推行此项《职工福利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