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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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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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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32版:信息披露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
    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自查报告及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说明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控股子公司杭州高普建筑材料
    系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被续冻的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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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110017、B类110018)自2008年8月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业务办理地点

    1、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联合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安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中原证券、东北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南京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广州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齐鲁证券和信泰证券等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楼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020)38797032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1703室

    电话:010-66574360

    传真:010-66574377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 881 8088

    二、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日常申购安排

    1、申请申购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的申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 元 )申购费率
    M<100万0.8%
    100万≤M<500万0.4%
    500万≤M<1000万0.1%
    M≥1000万每笔1000元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B类的申购费率为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同时须征求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关于参与销售机构网上交易或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说明

    本基金从2008年8月5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银河证券、东莞证券、万联证券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部分证券公司开展的基金网上交易或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E之道”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四、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