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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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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版:汽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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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汽车: 早已考虑经销商利益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江淮汽车:

      早已考虑经销商利益

      “《反垄断法》对中国整车行业的影响不大。”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车营销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华表示,“以江淮汽车的瑞风为例,目前在中国MPV市场占有率第一,但市场占有率也仅为18%至23%。”

      江淮汽车旗下轿车业务正在起步阶段,市场占有率不高,无从谈到行业支配地位,因此,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车营销分公司并没有特别针对《反垄断法》采取措施。对于与经销商的关系,江淮汽车一直较为看重。《反垄断法》出台前一年,正值江淮汽车考虑铺设轿车销售渠道之际,江淮汽车拟定了三种网络建设模式,分类给予经销商资金支持:一为提前补贴,江淮汽车承担部分建店费;二,经销商自行投资建店,后期返利;三,在部分地区,江淮汽车和当地有实力的经销商合资建店。

      “在对经销商的支持上,江淮汽车与其它厂商截然不同。”江淮汽车一位轿车经销商表示,“江淮汽车给我们建店补贴。如果建一个4S店,验收合格后,江淮汽车将支付60%的建店成本,约270万元;如果只建一个B类店,江淮汽车给90万元的补贴;如果建一家比B类店小一点的店,江淮汽车将补贴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