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采访了建材、机械、医药等行业相关人士,他们大都认为,就目前集中度偏低的一些产业而言,受相关法规涉及不大。相反,一些全球性产业龙头和跨国公司更容易成为反垄断的“猎物”。
“国内类似药企等产业目前还没有形成像世界顶级跨国医药公司那样的市场寡头垄断,中国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而产业集中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因此,《反垄断法》所起到的作用更多是未雨绸缪,预防过度集中形成垄断,从而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雷曼律师事务所郝俊波律师表示。
他指出,相比之下,外资医药业等行业巨头将会更容易触及《反垄断法》的高压线。“这样可以防止强弱两极分化,对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是有积极意义的。”
对此,银河证券建材业研究员洪亮也持相似看法:“就中国建材业而言,虽然形成了海螺水泥、冀东水泥、中建材、中材等水泥业巨头,但是,从全国范围而看,产业的集中度仍偏低。”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国十大水泥企业集中度才提升到23%。
“目前法律刚刚出台,还需要进一步消化理解,理清其核心内容及具体要求。”中信建投高级分析师高晓春向记者表示,就机械产业而言,波及的公司并不多。如果单从市场份额来看,振华港机、安徽合力等在某些产品上份额比例较大,但是否会就此与反垄断法有什么“瓜葛”,却未可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反垄断法规对整个民族产业平等健康发展、对于国家利益甚至国家安全都很重要。一位医药分析师向记者表示,可能受反垄断法规实施的影响,辉瑞洽购天药、华药与帝斯曼合等好几例外资并购案或将搁浅,这对于中国原本脆弱的医药产业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同样,建材和机械分析师也表示,《反垄断法》的出台有利于机械建材等集中度低产业稳步发展。
“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虽然因不同的国情各自有不同的特点,但是,控制企业合并是《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郝俊波说。
他指出,中国在其他国家进行并购,很多都要受当地《反垄断法》的制约。中国有了《反垄断法》,就可通过反垄断审查武器,防止外资在中国进行可能导致行业垄断的并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