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荣华实业大股东增加减持限定条件
2008年08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东方明珠今日公告,公司接到大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来函,文广集团承诺将于2008年8月5日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股份一年内不减持。
荣华实业今日公告,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的承诺函,荣华工贸承诺,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其持有的荣华实业将于2008年8月6日解除限售的3328万股股份以及将于2009年7月31日解除限售的7228万股股份,合计10556万股,如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32元。
截至昨日收盘,荣华实业的收盘价格是9.0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