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5月28日,经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与LGI China Holdings,BV(自由媒体中国控股公司)、PRCVP Beijing Broadband L.P.签署《关于设立宽带合资公司的合作协议》,该协议规定:我公司或我公司独资拥有的子公司将与LGI China Holdings,BV(自由媒体中国控股公司)和PRCVP Beijing Broadband L.P.直接或间接拥有的香港控股公司合作设立宽带合资公司,各方将在三个月落实《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网络使用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等合资文件(公告刊载于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根据协议,本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北京歌华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LGI China Holdings,BV(自由媒体中国控股公司)和PRCVP Beijing Broadband L.P.拥有的香港控股公司—前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Netfro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imited)于2008年7月31日签署了《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网络使用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等合资文件。
上述合资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资企业的各方
1、北京歌华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设立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载于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23号楼402室
法定代表人:卢东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2、前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Netfro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Limited)
住 所:香港上环文咸西街59-67号金日集团中心13楼A-E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提供互联网服务
二、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
1、ISP和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及其他相关系统的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
2、(经适用法律允许后的)电信服务。
三、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1、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亿美元,其中3,340万美元为注册资本,剩余资金通过其它融资方式取得。
2、注册资本的出资
北京歌华益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购的出资总额为1,703.4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一,以自有资金支付;前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总额为1,636.6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以现金支付。
3、各方对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
各方的首次出资应为该方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五。任何一方出资总额中的剩余金额应在成立日后两年内按照董事会的决定随时提供。
四、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生效
合资合同在得到相关中国政府机关的批准后生效;但前提是,如合资合同在合资合同日后二十四个月内未生效,则任何一方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自行决定终止合资合同。
五、关联方成本
《网络使用协议》中约定,合资公司租用歌华有线现有的有线电视网,合资公司将向歌华有线支付网络运营费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综合服务协议》中约定,歌华有线将在宽带数据用户的安装和服务方面为合资公司提供呼叫中心运营服务和客户支持服务等,合资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向公司进行付款。
六、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网络使用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签署,明确了合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推动了宽带合资公司的开展进程,为后续增值业务的发展和运营奠定了基础。
附件:
《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网络使用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等协议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