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孙叔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独立董事任德祥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郭峰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长李彧先生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8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捐款的议案》。
鉴于地处绵竹市汉旺镇的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在四川汶川5.12地震中损失严重,响应政府“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号召,体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支援灾区重建,公司向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捐赠10万元。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经张金祖总经理提名,聘任殷骏先生担任投资总监职务(个人简历附后),并同时免去其现任的人事行政总监职务,公司人事行政工作由张金祖总经理直接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
殷骏:男,35岁,硕士。曾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研究发展部高级经理,2004年起任威尔泰股份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8-01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下午16:00分,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8-02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和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2008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总经理提名,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工作,同意聘任殷骏先生担任投资总监职务,以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根据殷骏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陈亚民、任德祥、孙叔平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