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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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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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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8年08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要提示

    1、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865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基金,开放式。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1)嘉实多元收益A类,基金简称:嘉实多元A:基金代码:070015(A类),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

    (2)嘉实多元收益B类,基金简称:嘉实多元B:基金代码:070016(B类),不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8年8月4日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7月31日《中国证券报》“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5215301/5302/5303,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及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公开增发的股票;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适合于保守型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谋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力争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销售机构

    (1) 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直销中心和嘉实网上交易。

    (2) 代销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所有35个分行的16476家境内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以下127 个城市的26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呼和浩特、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台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在以下43个城市的560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23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汕头、济南、深圳、宁波、成都、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郑州25家分行的3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在全国以下54个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4个城市共139个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1)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深圳平安银行深圳地区的46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在青岛地区的40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 代销券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0个城市的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4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地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平度、胶州、即墨、开发区。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16)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81家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5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21)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汉、重庆、郑州、南昌、上饶、宜春、景德镇、吉安、丰城、赣州、昆明、杭州。

    2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1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温州、天津、长沙、湘潭、邵阳、郴州。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3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杭州、萧山、临安、桐庐、嘉兴、海宁、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湖州、德清、长兴、金华、义乌、东阳、浦江、诸暨、嵊州、台州、温岭、余姚、温州、乐清、上海等。

    2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8个城市6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大庆、襄樊、阿城、京山、钟祥、公安、龙岗、丹江口、咸宁、天门以及大足。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厦门。

    2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2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3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沈阳、上海、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北京、广州。

    3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南阳、新乡、郑州、巩义、鹤壁、新密、周口、驻马店。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3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上海、深圳、潍坊和北京。

    3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个城市的13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3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1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无锡、宜兴、江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

    36)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

    37)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南通、江阴、连云港、常熟、张家港。

    38)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大连、沈阳、郑州、武汉、深圳、天津、盐城、南京、上海、苏州、无锡、常熟、常州、徐州、连云港。

    3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广州、重庆、南京、青岛、洛阳、常州、苏州。

    4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和浙江的杭州、金华、东阳、义乌、永康、龙游、临海、台州、温州、绍兴、衢州、丽水。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8 个城市的 33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4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9个城市/县的5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昆明、武汉、东莞、中山、汕头、潮州、潮安、佛山、肇庆、茂名、揭阳、东昌、清远、四会、韶关、梅州、五华、汕尾、阳江、河源、龙川、饶平、新兴、乐昌等。

    43)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南京、沈阳、济南、呼和浩特、海拉尔、集宁、赤峰、包头、东胜、临河、乌海等城市/区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武汉、海口、南宁、昆明、大连、柳州、盐城、桂林、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石河子、昌吉。

    4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4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3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47)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佛山、深圳、青岛、苏州、扬州、嘉兴、重庆、福州、包头、郑州、开封、三门峡。

    4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11个城市的2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上海、绍兴、衡阳、永州、乐山、内江、荆门、鄂州、黄石。

    4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东莞市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在北京、上海、重庆、无锡、杭州、深圳、兰州、天水、白银、酒泉、武威、平凉、庆阳、玉门、临夏等地区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1)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温州、台州、金华、上海等地区的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 32个城市的107家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深圳、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慈溪、绍兴、吉林、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德州、滨州、莱芜。

    5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北京、长沙、昆明、杭州、上海、成都共有2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4)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佛山、长沙、廊坊的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5)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深圳、大同、太原、晋城、忻州、运城、吕梁、晋中等地区的2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4个直辖市、20个省的48个城市里的7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5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6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西安、深圳、北京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重庆、大连、杭州的30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60)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共10个城市的1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6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主要城市的14家营业部及1家证券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杭州、中山、沈阳、南通、鞍山、海城。

    (4)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8年8月4日至2008年9月5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5%,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M<100万元0.6%
    100万元≤M<300万元0.4%
    300万元≤M<500万元0.2%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者如认购B类基金份额,则认购费率为0。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均为1.00元。

    (1)当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果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 9,940.35元

    认购费用=10,000 - 9,940.35= 59.65元

    认购份数=(9,940.35 + 10)/1.00 = 9,950.3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9,950.35份A类基金份额。

    (2)当投资者选择认购B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1.00元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5.00份B类基金份额。

    (3)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3、认购限制

    (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基金、嘉实优质基金、嘉实货币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嘉实主题基金、嘉实策略增长基金、嘉实海外基金、嘉实研究精选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四)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到营业结束,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下转A10版)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