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8-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2008年8月1日,本公司(乙方)与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甲方)就本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49-1号3-5层房屋拆迁事宜签署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该房产截止2008年7月底的帐面价值为161.32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甲方),法定代表人:蒋坚,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01号。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所拥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149-1号3-5层房屋,建筑面积1014.33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甲方以货币方式共计补偿本公司1330.0798万元。本公司将在2008年8月15日前搬迁腾空房屋。
2、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本公司支付补偿款的50%,计665.0798万元,余款待本公司将旧房交付给甲方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完毕。
四、该《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如能切实履行,将有利于本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充实公司的流动资金,同时也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收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