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8-65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4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共335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2.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为3353.46万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为0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为0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见证意见。
福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