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救灾款物使用未有重大问题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国家审计署在4日公布的“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中表示,通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已对18个中央部门和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26个省级部门等单位进行的审计,救灾款物使用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公告表示,截至目前,来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社会捐助和特别党费的救灾物资达到1305.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应急抢险救灾资金250.64亿元;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00亿元。社会捐助共计款物586.33亿元。
但是,审计也发现了少数地方和个别单位存在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规问题。审计共发现此类问题共36起。
例如,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民政办公室会计徐某,在未向所在单位报告的情况下,没有将13299.5元捐款及时上缴。审计查明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徐某交出了相关的存单和现金,郯城县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和处理中。四川省都江堰市安龙镇卫生院开假处方套取救灾药品22.68万元。该市卫生局通报了审计查出的这一违规问题,已对该院院长钟某予以停职处理。
公告指出,上缴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资金物资已全部追回,并对21名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