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发多项违法查实 证监会开出罚单
2008年08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公司原董事长蒋绍庆被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本报记者 应尤佳
*ST九发的立案调查、审理已经有了结果:*ST九发存在做假账、隐瞒关联交易、隐瞒重大担保等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给予*ST九发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公司原董事长蒋绍庆实施市场禁入,并对公司高管给予警告及相应罚款。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ST九发做假账的情况。《决定书》显示,2005年和2006年,*ST九发向山东九发集团的关联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3笔,金额7.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4笔,金额8050万元,共计8.005亿元,均未记账。而票据到期付款时也不及时入账,且补记入账时,错误地冲减了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其他科目。
对此,证监会责令九发股份改正信息披露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蒋绍庆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的罚款;对王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张本明、袁睁、许爱民和姜海林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罚款;对宫云科和李廷芳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认为*ST九发和蒋绍庆上述违反《证券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认定蒋绍庆为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