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期货
  • A5:特别报道
  • A6:钱沿
  • A7:热点·个股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7:上证商学院
  • B8:地产投资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路演回放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2008 年 8 月 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8版:地产投资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8版:地产投资
    频呼“救市” 开发商“施计”谋政策松绑
    调控快不得
    65%受访者:
    支持预告登记 防止“一房二卖”
    一线城市规划出台 保障性住房再度加码
    ■投资风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65%受访者:支持预告登记 防止“一房二卖”
    2008年08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调查策划:柯鹏 李和裕 统计整理:实习生 朱宇琛
      1、您是否遇到过“一房二卖”的情况?

      A、有。1%

      B、没有。99%

      2、您是否已了解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规定?

      A、了解。35%

      B、不了解。65%

      3、您认为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能否有效防止交易风险?

      A、可以。65%

      B、难说。35%

      4、您是否支持全面推行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

      A、支持。65%

      B、不支持。0

      C、无所谓。35%

      5、您赞同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硬性规定增加“预告登记条款”?

      A、赞同。65%

      B、不赞同。0

      C、无所谓。35%

      ⊙调查策划:柯鹏 李和裕

      统计整理:实习生 朱宇琛

      

      广州日前发出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展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事实上,自去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许多地方修改或调整了原来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如上海已修改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的,登记机构要查验当事人关于申请预告登记的约定文件等。还有不少市场人士建议修改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增加“预告登记条款”。

      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既是预购人的权利,同时也是预售人的义务。专家分析,“一房二卖”对市场规范带来的不利影响,使购房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有望从根本上遏制这一不诚信现象。“预告登记”能否对购房者权益提供有效保障?本期《上海证券报·地产投资》联合知名房地产门户网站“搜房网”进行了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