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控股被判偿还1.3亿借款
2008年08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珠江控股今天刊登公告说,关于重庆普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3亿元及相应利息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说,由公司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偿还重庆普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3亿元,并从2007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6.804%计付资金占用损失,至付清本金为止。案件受理费69696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701960元,由公司负担。公司于2008年7月4日递交了《民事上诉状》拟提起上诉,但十五天上诉期过后公司自动撤回了上诉。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