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宝硕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南路117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70号
邮政编码:071051
联系电话:0312-310060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8月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宝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硕集团、本公司、公司 | 指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 |
宝硕股份、上市公司 | 指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宝硕集团破产管理人 | 指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本报告书 | 指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人民币元、万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南路117号
注册资金:17,583.8万元
注册号:1306001000107(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9月6日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塑料机械、复合包装材料、合成材料、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材料、门窗五金件销售,塑料彩印,自动化控制技术开发、咨询,汽车货运,中餐及印刷(只限分公司经营),无机化学品制造,糠醛、木糖醇、糠醇、粗甘油、肥皂、木糖、渗透剂、洗涤用品、氢气、醋酸钠、硝化棉、硝酸纤维素板材、精制棉、球类、体操器材制造,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蔬菜及种苗、树草种植,农业、林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锅炉维修(只限分公司经营),承包境外轻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姓 名 | 职 务 | 国 籍 | 身份证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闫海清 | 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130602661002101 | 中国 | 无 | 注 |
王海棠 | 董事 | 中国 | 130602620120002 | 中国 | 无 | 无 |
张利民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130604620816121 | 中国 | 无 | 无 |
注:担任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保定宝源新型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定富太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宝硕管材有限公司、北京宝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保定宝来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定宝硕门窗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宝硕管材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担任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除持有宝硕股份股份以外,没有持有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减持股份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目的
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于2008年1月3日裁定准许宝硕股份重整,并于2008年2月5日批准了《宝硕股份重整计划》。为执行该重整计划,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宝硕集团让渡的宝硕股份的股份中的7800万股股权划转至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宝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股权划转后, 鉴于宝硕集团已经破产清算,为了执行宝硕股份重整计划,宝硕集团将继续有条件转让剩余股权,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持有的宝硕股份的股份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划扣前宝硕集团持有宝硕股份103,368,812股限售流通股,占宝硕股份总股本的25.06%,为宝硕股份第一大股东,此次股份划转后,宝硕集团持有宝硕股份25,368,812股限售流通股,占宝硕股份总股本的6.15%,不再为宝硕股份控股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宝硕股份重整计划》的规定,宝硕集团让渡的103,368,812股股份将由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有条件受让,根据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保破字第014-12号《民事裁定书》,为执行公司重整计划,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宝硕集团让渡的公司股份中的7800万股股权划转至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股权过户手续于2008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划转股份权力限制
本次股权划转所涉及的78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宝硕股份总股本的18.91%),在划转前被司法冻结,其中6675万股设置了质押担保,划转后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任何权力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本公司不存在买卖宝硕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保破字第014-12号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08年8月4日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北省保定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阳北路175号 |
股票简称 | 宝硕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1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南路117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03,368,812股 持股比例: 25.0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7,800万股 变动比例: 18.91% 变动后数量:25,368,812股 变动后比例: 6.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