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315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人,代表股份161,394,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7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曹斌先生事前请假未能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付景林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第二批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61,394,5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珠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珠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自2008年8月5起至2010年8月15日止。
表决情况:161,394,5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景俊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景俊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任期自2008年8月5起至2010年8月15日止。
表决情况:161,394,57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5日
股票简称:ST大唐 股票代码:600198 编号:2008-046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5 日在北京学院路40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选举景俊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08年8月5日起至2010年8月15日止。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5日
附:简历
景俊喜,男,57岁,大学普通班毕业,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邮电部邮电科学技术研究院审计处经济师、副处长;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审计处处长;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审计监察部处长兼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审计长;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审计长、审计监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