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司股东延长持股锁定期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阮晓琴 陈建军
中国船舶今天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最近函告,对股改后已解禁获流通权的24149312股公司股份,自公告日起两年内,如二级市场价格在120元以下,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对根据股改约定,将于2009年5月30日解禁获流通权的115703808股公司股份,自解禁日起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两年,即2011年5月30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
中船股份今天公告,8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函。承诺如下:江南集团承诺于2009年4月12日解禁上市流通的144995136股中船股份股票,自2009年4月12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4月11日;自2011 年4月12 日起三年内,若中船股份二级市场价格低于30元/股,江南集团承诺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
江苏通润公告,公司于8月5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香港恒高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发出的承诺函。常熟长城轴承有限公司承诺,对即将解禁的390万股股份自2008年8月10日起自愿继续延长2年限售期;香港恒高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对即将解禁的702万股股份自2008年8月10日起自愿将限售期延长一年。
8月6日,中天城投收到第二大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函称,自愿将现已流通的中天城投16340293股和2009年5月9日解除限售的中天城投股份7940573股追加锁定期延长至2010年5月8日,在追加锁定期间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中天城投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