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实施进入测试期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2010年起监管部门开始接受银行实施申请
⊙本报记者 苗燕
记者昨天从银监会了解到,银监会近日组织召开了中国银行业新资本协议实施高层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2008和2009年是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制度准备期、政策测试期,2010年起监管部门开始接受商业银行的实施申请。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任该委员会主任,银监会其他会领导任副主任,部分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7家国内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本次会议审议了新资本协议项目组起草的《商业银行银行账户风险暴露分类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等5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相关监管指引。
会议指出,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5个“指引”较好地结合了新资本协议合规要求和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目标,在坚持原则性监管的同时兼顾了监管指引的可操作性,并在立足中国银行业实践的同时保持了监管制度的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