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运行 此举将有助于控制热钱流入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本报记者 苗燕 但有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4日发布通知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于8月4日正式运行。通知强调,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借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收结汇,已办理收汇或进料抵扣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重复用于收结汇。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将有助于控制热钱的流入。
通知要求,银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企业出口收汇进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