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08-023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8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