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8月5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5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8人,实到15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Till Staffeldt(史德廷)董事委托Colin Grassie(高杰麟)董事行使表决权,牧新明独立董事委托张明远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8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翟鸿祥董事长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通过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市场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08—2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8月4日在北京总行举行。监事会主席成燕红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 9人。张萌、刘国林监事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张萌监事书面委托郭建荣监事行使表决权,刘国林监事书面委托成燕红监事会主席行使表决权。到会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资产质量现场检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