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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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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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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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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8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8—3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第四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6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对拥有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经过此次“5.12”汶川大地震后,下列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研究决定对下列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本公司下属企业——德阳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部份固定资产实体已损坏,部份存货存在贬值,决定提取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其中: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970,000.00元,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426,773.51元,两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0,396,773.51元。

      2、本公司下属企业——四川美侬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份存货存在贬值、部份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形,决定提取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37,752.54元,提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653,095.39元,两项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090,847.93元。

      3、本公司下属企业—— 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地处此次地震的重灾区---什邡市洛水镇,生产设施及厂房受到毁灭性破坏,致使该公司无法持续经营。本公司对该单位的长期投资44,475,000.00元、债权94,208,545.82元,决定全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计138,683,545.82元。

      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50,171,167.26元。除第三项由于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对其超额亏损额已在以前年度和本期予以确认,该项计提不会影响本期合并会计报表利润外,其余两项将减少报告期利润计11,487,621.44元。

      独立董事关于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金路集团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原因是受“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为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依据谨慎性原则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正客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局关于此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局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原因是受“5.12”汶川大地震的影响,为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依据谨慎性原则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措施得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建设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为进一步突出聚氯乙烯主业发展,依靠公司自身发展积累的资金和银行贷款,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于2007年12月完成了聚氯乙烯扩能至30万吨/年技改项目,使公司聚氯乙烯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年,公司主导产业的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金路集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电石渣进行综合治理再利用,决定建设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2005年4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的议案》,并于2005年4月19日对外披露。

      为加快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力量,本公司积极寻求到四川德阳八角水泥有限公司前来合作,组建新公司参与建设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 2008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及2008年6月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建设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的议案》。

      但是,由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本公司与德阳八角水泥有限公司原签订的《合资建设4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熟料环保综合治理项目》合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为保证电石渣制水泥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经与德阳利森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森水泥”)进行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组建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建设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循环经济项目。德阳利森水泥有限公司具有较先进的水泥生产技术优势、水泥营销网络及品牌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该公司目前水泥生产能力为400万吨/年,2009年将达到1000万吨/年水泥生产能力。

      本公司与利森水泥于2008年7月18日签定了合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共同出资组建罗江利森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江利森”);

      2、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

      利森水泥以货币方式出资,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9000万无,占罗江利森注册资本的90%,由利森水泥一次性或按公司章程规定分次足额缴足。

      金路集团以本项目建设用土地约260亩(具体以项目实际占地红线图并按此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为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按最初从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净价作价入股,占罗江利森注册资本的10%。若金路集团投入的土地实际面积和约定土地使用权单价计算出来的数额超出人民币1000万元,则差额部分由利森水泥在项目投产后付给金路集团;若按金路集团投入的土地实际面积和约定土地使用权单价计算出来的数额不足人民币1000万元,金路集团以现金补足其差额。

      4、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由利森水泥派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罗江利森设股东会、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由利森水泥委派,监事由本公司委派。本公司委派财务人员一名参与管理;

      5、项目建设地点:德阳市罗江县;

      6、项目采用干磨干烧工艺,窑外预分解工艺,属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水泥生产工艺,是国家目前鼓励发展的水泥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的要求;此工艺不仅适合电石渣含水量较高的特点,而且生产过程反应充分,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属全国已有十多家企业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唯一采用的最新工艺,并且生产运行稳定可靠;

      7、该项目主要原料电石渣、煤灰渣等由金路集团所属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年直供50多万吨电石渣和煤灰近10万吨满足需求;其他辅助材料在罗江县区域内就地解决;水、电、气等由金路集团所属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现有系统直接接通可满足;

      8、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循环经济项目;

      (2)建设规模:新建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制100万吨/年水泥生产能力;

      (3)建设内容:新建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制100万吨/年水泥装置及其配套装置;

      (4)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估算27993.82万元;

      (5)年税后利润:3792.9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1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利森水泥负责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08年内部考核标准的议案》。

      由于公司因“5.12”汶川特大地震遭受重大损失,决定对公司2008年内部考核标准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8—3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三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三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08年8月6日,第七届第三次监事局会议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建设1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8—3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1—9月仍将出现亏损,但亏损额度会有所下降,预计公司2008年7—9月将实现盈利大约在2500~3000万元之间。

      3、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69,416,967.22元。

      2、每股收益:0.1140元。

      三、业绩亏损原因

      由于受“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公司主导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电石供应紧张,且价格不断上涨,主要生产企业无法实现满负荷生产,目前仍未完全达到震前正常的生产经营水平。公司将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努力解决电石供应问题,力争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做出的,具体数据以本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