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8月7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08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核查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8-02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08年8月7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