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曾于2008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8月13日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序号 | 审议事项 |
1 | 《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1.0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1.02 |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3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
1.04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1.05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 |
1.06 | 决议的有效期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3 | 《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
五、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8月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相关说明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八日
附件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256 | 广汇投票 | 8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广汇股份 | 1 | 《关于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 1元 |
1.01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 1.01元 | |
1.02 | 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1.02元 | |
1.03 |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 | 1.03元 | |
1.04 |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1.04元 | |
1.05 |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安排 | 1.05元 | |
1.06 | 决议的有效期 | 1.06元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 2元 | |
3 | 《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 3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广汇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6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6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