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8月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罗勤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其书面委托董事沈赟出席会议并行使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相关文件的签署权。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上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生变化,现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四人组成,主任:姚建林;成员:夏建平、阎政、沈贇;
(2)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温京辉;成员:王志雄、姚建林;
(3)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王锦霞;成员:王志雄、阎政;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姜宁;成员:王锦霞、姚建林。
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7日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证券代码:600200 编号:2008-01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雁南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08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度半年报编报通知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8月7日